借款人向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中心申请贷款,填写贷款申请表,提供相关原材料;当地学生资助中心审核材料后,签订贷款合同。
生源地助学贷款流程
1、贷款受理部门
借款人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2.贷款准备材料
准备上述贫困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邮政储蓄银行存折后,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领取《国家开发银行信用学生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应填写申请表并印章完整。
3、审核材料
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本人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身份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政储蓄账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审查材料。
4、签订合同
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了《国家开发银行信用学生贷款贷款合同》,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除贷款本息。特别提醒,请在合同中填写存折账户,账户必须准确填写。因填写错误而无法汇款的,由学生自行承担责任。
5.寄回合同收据
贷款合同签订后,学生可以持合同向大学报告。从一开始,学生只需到大学资助中心办理电子收据,无需邮寄纸质收据。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报到后30日内未收到收据(最迟不超过10月30日),视为学生撤销贷款申请。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好处
1、有利于金融机构的信贷管理和风险防治:以国家开发银行为主导的金融机构,鼓励其他金融机构开展业务;
2、有利于高校经营贷款业务和大力发展:学生贷款方式方便,协调强,当地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价,当地银行可深入借款学生家庭研究,实际操作方便,评价成本相对较低;
3、有利于学生申请贷款并获得资助:从学生的角度来看,当地金融机构的学生贷款,学生可以申请贷款程序与入学通知和其他相关原材料,并可以携带所需的资金在大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