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学生贷款受理时间为7月26日至9月30日。广西学生信用助学贷款实行首次贷款申请预约处理和续期贷款申请网上处理模式。如果广西新生想申请学生贷款,可以先打电话咨询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部门采取的预约形式。准备好贷款材料后,他们可以预约一天到现场一次。
申请助学贷款的注意事项
1.两类贷款不能同时申请
根据政策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不能再申请学生来源,也就是说,两种贷款只能选择一种申请。
2.国家助学贷款与原籍地助学贷款存在差异
虽然国家学生贷款和学生贷款都是用来解决贫困学生的学费和住宿问题的,但贷款利率是按照中央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级贷款基准利率执行的,不会上升。学生在正常学校期间不需要支付利息。但两者之间仍存在一些差异:
(1)申请地点不同
国家助学贷款要求学生开学后在所在大学申请;学生贷款的来源需要在户籍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2)申请时间不同
国家助学贷款一般是9月开学后开始办理;而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借款学生受到录取通知书后,即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申请,但具体起始、截止时间各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规定不一样,因此需要借款学生到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
(3)贷款期限不同
原则上,国家助学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毕业后6年;原则上,生源地助学贷款按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可达14年。
如何申请助学贷款?
国家开发银行信用学生贷款(以下简称学生贷款)的申请对象是在开放学生贷款省市注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及其家长(法定监护人)之一组成了学生贷款的共同借款人。
(一)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守法;
3.经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和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普通大学、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
4.学生入学前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二)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主要是借款学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借款人为孤儿,无法定监护人的,可以自愿与借款学生承担还款责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60岁以下,无不良信用记录和当地户籍。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额度
(一)贷款额度
贷款金额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为1000至8000元之间的整数,原则上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大学生在大学获得国家学生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学生来源的信用学生贷款。
(二)贷款期限
原则上,贷款期限按全日制大专学制(学生按学制剩余年限)最长加10年确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正常学制毕业后两年内,学生将按贷款合同约定的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学生在学校和毕业后两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按照贷款合同的规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学制超过4年并继续攻读高等学位(包括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的借款人应缩短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
(3)贷款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自贷款发放日起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级贷款基准利率。
信用学生贷款利息按年计算,还款日期为每年12月20日。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现,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承担。
(四)贴息政策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规定,学生在正常上学期间,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现。学生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1.利息。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其中考入中央部属大学的学生由中央财政承担。考入地方高校的学生,跨省学习的,由中央财政承担贷款贴息;在本省学习的,贷款贴息由地方财政承担。贷款学生毕业后的利息全部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承担。
2.风险补偿。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风险补偿比例按当年贷款金额的15%确定。
3、折扣利息和风险补偿管理。国家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分别收取中央和地方政府承担的折扣利息和风险补偿金。每年12月20日前,及时、全额分配给信用学生贷款经办银行,由经办银行实行专项账户管理,主要用于弥补贷款违约损失,有利于防范风险,加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