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外来务工子女高考政策 有什么相关政策

很多小伙伴都想知道陕西省外来务工子女高考政策都有什么、外来务工子女报考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可以帮助到你。报名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二)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三)截至高考当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包括普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

很多朋友都想知道陕西省农民工子女的高考政策是什么,农民工子女申请考试的条件是什么。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让我们看看。我希望它能帮助你。

陕西省外来务工子女高考政策 有什么相关政策插图

注册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截至高考年,陕西高中教育(包括普通高中、普通技术中学、成人技术中学、职业高中、技术学校)至少3年,即从第一学期开始,在我省高中注册,连续3年,按规定完成学业,可获得陕西省高中颁发的毕业证书;

(四)截至高考8月31日,父亲、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持有陕西省居住证3年以上〔陕西省居住证有效期超过3年(含3年)〕;

(5)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按照国家规定在陕西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年以上(含3年)。

第四条除满足第三条外,从毕业到高考当年8月31日,其父亲、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仍必须持有陕西省居住证,并在陕西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音乐类艺考生考些什么项目 需要注意什么

一般而言,音乐艺考生需要参加的音乐专业考试分为联考和校考。联考的考试内容包括声乐、钢琴、练耳、视唱、乐理。可以说音乐艺考的除了需要考音乐技艺以外还要考音乐理论。音乐类艺考生考什么1、第一部分声乐声乐考试的曲目分美声、民族和通俗唱法三种,考生自备两首曲目(中外作品均可)。考试现场抽一首背谱演唱,并自备

第五条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学籍在陕西满3年,但户籍在陕西不满3年。户籍迁入我省前,其父亲、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持有陕西省居留证,并在陕西省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父亲、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陕西省居留证时间与其取得陕西省户籍时间连续,两个时间相加3年,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区、市)报名参加高考。

第六条教育部和我省高考登记条件发生变化的,以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高考登记规定为准。

如何进行资格考试

第七条 拟在陕西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应在高考报名前向学籍所在地县(区)招办申请,并领取《陕西其他省份农民工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陕西报名申请表》(见附件)。到县(区)公安部门、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的市养老保险经办处或县(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办理登记资格考试手续。

第八条 根据《陕西省普通高中生学籍管理办法》和《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学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随迁子女到学籍并连续实际就读的学校出具就读时间证明(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学校公章)。持学习时间证明和《陕西省农民工等非陕西户籍子女在陕西省高考登记申请表》到学校上级学籍主管部门审核。考试合格后,上级学籍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在陕西省农民工等非陕西户籍子女申请表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九条 公安部门应当按照《陕西省居住证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对随迁子女的父亲、母亲或者法定监护人在陕西的居住情况进行审查。各级公安机关公安(户政)部门是随迁子女父亲、母亲定监护人居住资格审查的业务主管部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负责对随迁子女父亲、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情况进行初审。派出所应认真按照陕西省流动人口管理制度计算居住证有效期的累计期限。县级公安机关负责审查随迁子女父亲、母亲或者法定监护人的居住情况,并备查。县级公安机关应当主动公布咨询投诉电话,认真回答群众的咨询投诉。市公安机关要深入县(区)巡回监督指导,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因工作推诿考生因工作推诿扯皮、民警休假外出办案等原因未按时报名或引起投诉,或因出具虚假证明等徇私舞弊造成高考移民等问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十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按照《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审查随迁子女的父亲、母亲或者法定监护人在陕西参保缴费情况。随迁子女的父亲、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参保缴费的养老保险机构,应当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信息,对高考养老保险缴费资格进行初审。参保缴费年限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打印参保缴费证明,并在陕西省农民工等非陕西户籍子女在陕西省高考报名申请表上填写相关信息,加盖公章,并与参保缴费证明一起交给申请人。根据市(区)招聘办公室提交的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市养老保险代理办公室逐一核对养老保险缴费材料的真实性和信息,并将审核结果书面反馈市(区)招聘办公室。

第十一条 县(区)招聘办公室负责汇总辖区内通过资格考试的子女登记申请表,为符合我省登记条件的子女办理高考登记手续,并报市(区)招聘办公室备查。市(区)招聘办公室负责登记辖区内随迁子女,并要求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养老保险机构审查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对复核有疑问并核实不合格的,取消陕西高考报名资格。各市(区)招生办应在高考报名当年12月1日前,将通过资格审查的随迁子女名单提交省招生办,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为符合条件的考生加注相应标记。

第十二条 县(区)招聘办公室通过资格考试子女和常住户籍在我省不到3年,在毕业学校,接受社会监督,宣传信息必须包括子女姓名、性别、中学、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姓名和保险支付,宣传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作者: 791650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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