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依照院校单位隶属开展申请。普高入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应届生向本地学生资助管理处递交申请,在其他地域普高入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应届生向大学毕业院校或院校所在城市教育部门学生资助管理处递交申请,不因学生户籍所在地为标准。
申请学生资助管理处当场提交下列原材料
1、《XX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请表》(“申请原因”一栏需详尽填好家庭困难缘故,若有有关证明文件请附后,如“最低生活保障银行存折”、“残疾证”等。);
2、入学通知书正本及影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影印件;
4、贫困生补助储蓄卡影印件(卡遗失或无支助卡的学生可自主到中国邮储银行申请办理一般储蓄卡);
5、家庭经济困难的有关证实原材料(低保家庭学生、高三班级得到 贫困生补助学生、已申请生源地助学借款学生已不此外出示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文件,由教育部门核查后统一出示有关证实,申请学生需要在《申请表》中“申请原因”一栏中备注名称归属于之上哪一类型;除所述三类学生外的别的学生需出示由学生家庭所属村(居)委会出示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文件。)